|
--安阳戏剧文化钩沉之七
1951年安阳县天喜镇发掘之北宋墓,内有一杂剧演出图,其中人物共5人,皆男性,一人戴相纱演唱。由于宋代经济的发展,北方一些重要都市的游乐区勾栏、瓦舍和创作机构"书会"应运而生,诗词、散文呈现出多彩的局面,特别是民间文学"话本"的出现,深刻反映了现实生活,细致刻画了不同阶层的人物,抨击了社会上不合理现象。为戏剧文学的产生和发展奠定了基础。 那时演出的杂剧没有剧本,后来为了方便交流和传授,才逐渐由社会上那些潦倒落魄的文人记录下来,同时又和伎艺人合作创作了一些剧本,成为最早的专业剧作家。 宋杂剧是宋代各种滑稽表演和歌舞杂戏的总称,是在继承隋唐参军戏和歌舞戏的基础上,广泛吸收曲艺、歌舞的伎艺发展而成的戏曲。据《都城纪胜》载:"杂剧中,末泥为长,每四人或五人为一场,先做寻常熟事一段,名曰:艳段;次做正杂剧,通名为两段。""杂扮或杂班,又名技和,乃为杂剧之散段。"即演出以"末泥"角色为首,四人或五人参加演出,戏剧结构为艳段、正杂剧二段,杂扮四部分。戏分两类,一是以对话为主的滑稽逗乐杂剧,二是以歌舞为主的歌舞杂剧。 1983年安阳蒋村发现一金大定二十六年(1186年)魏公墓,墓室左侧的墓壁上有一砖砌仿木舞台,台上一字排有五个戏乐砖俑,居中稍靠前者为一女俑,是一组戏乐伎艺人在固定舞台上表演的场面。金代演出的戏曲称院本,院即行院,是娼妓住的地方,院本是行院中伎艺人演出的节目。院本的体制、内容、规格大体上和宋杂剧相同,《辍耕录》载:"院本、杂剧,其实一也。"其结构为:艳段、正院本、杂砌三部分。 安阳蒋村金墓戏乐俑说明,那时安阳一带杂剧、院本的演出已很普遍。其演出作场已搬上舞台,初步具备了舞台表演形制,完全采用代言体。有舞有做,一人主唱,其他演员唱少,主要是宾白,并退居次要"杂色"。演唱系不同宫调,为曲艺中诸宫调与金院本的结合。表演上"插科打诨"的滑稽逗乐成份减少,代之以突出人物故事、戏剧性,但演出规制仍很简陋,人员较少。 (原文摘自《安阳日报》87-91年)
|